
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
- LP类型:政府引导基金
- 注册地址:北京市
- 国有背景:是
- 成立时间:非公开
- 投资币种:人民币
- 管理机构:N/A
- 投资阶段:创业基金、成长基金、FOF基金
- 投资领域:IT
不详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由区政府主导设立,主要采取参股基金的运作方式,重点支持中关村科学城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等机构在海淀区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GP筛选条件
合作机构筛选范围:
中关村科学城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发起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金;
其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发起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金
合作机构筛选条件:
应有专职队伍和技术能力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且有成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项目案例
管理人条件:
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对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
子基金条件:
除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外,单个出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除政府出资人外的其他出资人数量一般多于3个(含),不超过15个(含)
地域要求:
参股基金原则上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出资规模:
引导基金所占比例不超过参股基金总额的25%,且不能成为参股基金中出资最多的一方
投资策略:
参股基金应将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2倍的资金投资于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项目的实施企业,且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和纳税
中关村科学城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发起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金;
其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发起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金
合作机构筛选条件:
应有专职队伍和技术能力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且有成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项目案例
管理人条件:
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对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
子基金条件:
除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外,单个出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除政府出资人外的其他出资人数量一般多于3个(含),不超过15个(含)
地域要求:
参股基金原则上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出资规模:
引导基金所占比例不超过参股基金总额的25%,且不能成为参股基金中出资最多的一方
投资策略:
参股基金应将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2倍的资金投资于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项目的实施企业,且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和纳税
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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