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微信矩阵:
  • 中科数智创业投资(佛山)合伙企业

    1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深圳市高新投蕾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5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广州鑫成二期产业投资基金

    7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达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2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中集弘远先进制造产业基金

    1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智汇二号基金

    不详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清洁能源产业基金

    1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为来资本二期医疗基金

    8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南山小巨人基金

    5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

    1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

    35亿RMB管理规模 1支管理数量
  • 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15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深汕望鹏引导基金

    不详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龙华区天使母基金

    1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广州科创母基金

    子基金须重点投向广州市科技创新产业领域,子基金投资于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科创母基金出资额的1.5倍。
    5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复星创富(深圳)动力科技天使基金

    不详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光大越秀基金

    不详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广东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700亿RMB管理规模 2支管理数量
  • 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基金

    10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中山中汇集团

    投资领域:环保、水务、先进制造领域; 投资阶段:中后期,PE基金。
    8亿RMB管理规模 1支管理数量
  • 佛山市创新创业引导基金

    (一)引导基金通过母基金方式与优秀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发起设立或入伙子基金,子基金可采用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的形式,引导基金相应的以有限合伙人(LP)或股东的身份出资。 (二)引导基金原则上对单个子基金出资不超过30%,且不作为第一大出资人或股东。 (三)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每期出资款均是在其他非政府引导基金出资人全部完成出资后才实施缴付。 (四)子基金的发起设立、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市场化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独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子基金投资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两倍。 引导基金的子基金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创新药物和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智能制造装备、汽车及零配件、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3D打印装备、通用及专业机械装备、石化及精细化工等先进制造业; 3.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物联网、高新技术服务等高技术产业; 4.国家和省认定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5.国家、省和市重点支持的其他高技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
    不详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中山火炬科创基金

    子基金要求: 1.每支参股基金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投资初期创期项目为主的天使、创投基金可放宽至5000万元人民币。 2.母基金必须在子基金的投委会种拥有一个委员席位,参与运营管理;特殊情况下,母基金拥有一票否决权。 3.存续期:不得超过10年且不得超过母基金存续期限 4.必须注册在中山市,且托管银行必须设立在火炬开发区的商业银行。 5.母基金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股子基金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额的20%,且不得成为子基金的第一大出资人;对于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参股子基金是以投资初创期项目为主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参股比例,但最高不超30%。 6.落地比例:投资于中山火炬开发区金额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倍 7.其参股的基金管理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 8.基金管理人应具有50%投资额的拟投资项目,并制定第一阶段的投资计划。 9.管理费:支付的年度管理费应不高于2%的管理费率。 10.参股基金已按照相关法律设立并开始投资运.作,设立时间不超过1年。 11.参股基金全体出资人同意母基金入股(入伙),且首期不低于注册资本承诺出资额的50%。
    11亿RMB管理规模 2支管理数量
  • 三水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50亿RMB管理规模 1支管理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