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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省级股权引导基金

    50亿RMB管理规模 3支管理数量
  • 杭州创投引导基金

    管理人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收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来源及对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投资领域明确,拥有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3名以上; 成功创业企业投资案例3个以上; 子基金规模: 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最低为1亿元 出资规模: 引导基金参股比例不超过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2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 各级政府性引导基金参股比例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40% 投资限制: 对单个创业企业的累计投资原则不得超过阶段参股基金总规模的20%(投资对象仅限于未上市企业): 投资策略: 投资杭州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实际出资额的2倍(投资属于杭州市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由异地迁入杭州,经受托管理机构认定后,可按实际投资额的2倍计算杭州投资额); 投资初创期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实际出资额的1.5倍。
    30亿RMB管理规模 9支管理数量
  • 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

    子基金管理人条件: 风控:管理团队在完成对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70%资金的委托投资之前,不得募集和管理其他基金 子基金条件: 认缴规模一般不低于2亿元: 各出资人的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子基金管理机构除外),管理机构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地域要求: 子基金需在北京注册 出资规模: 基石投资人认缴规模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40%,母基金认缴规模不高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 投资限制: 投资于成长期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70%; 股权子基金对单一企业的投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132亿RMB管理规模 1支管理数量
  • 萧山园区产业基金

    10亿RMB管理规模 1支管理数量
  • 金港基金

    5亿RMB管理规模 1支管理数量
  • 临海市三期产业基金母基金

    1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中金启元二期

    100亿RMB管理规模 1支管理数量
  • 厦门国升轻工新兴与未来产业母基金

    5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河源市产业母基金

    2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株洲产业集群发展母基金

    2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龙港产业母基金

    1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基金

    6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安徽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

    5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安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5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安徽工业互联网基金

    5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临海市产业母基金

    1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常州龙城科创发展基金

    1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孝感城市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

    3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天津市天使母基金

    1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金华市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1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安徽碳中和母基金

    5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大兴区产业引导母基金

    1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扬州双创基金

    (一)组织形式 子基金组织形式原则上为合伙制。 (二)注册区域 江苏省扬州市。 (三)规模及出资 子基金认缴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5000万元。扬州双创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30%,且在子基金存续期内一般不得成为最大出资人(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的除外);对主要投资早期项目的子基金,在符合一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扬州双创基金的出资比例可放宽至50%; 子基金在申请扬州双创基金出资时,不得面向个人投资者募集。 扬州双创基金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不得高于扬州双创基金认缴总规模的20%,对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多支子基金累计认缴总额不得超过扬州双创基金认缴总规模的30%; 扬州双创基金与各出资人同步出资,但有权不早于其他出资人出资。 (四)存续期限 子基金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5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投资期届满,进入退出期。
    2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北京创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不详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