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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创投引导基金
管理人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收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来源及对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投资领域明确,拥有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3名以上; 成功创业企业投资案例3个以上; 子基金规模: 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最低为1亿元 出资规模: 引导基金参股比例不超过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2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 各级政府性引导基金参股比例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40% 投资限制: 对单个创业企业的累计投资原则不得超过阶段参股基金总规模的20%(投资对象仅限于未上市企业): 投资策略: 投资杭州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实际出资额的2倍(投资属于杭州市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由异地迁入杭州,经受托管理机构认定后,可按实际投资额的2倍计算杭州投资额); 投资初创期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实际出资额的1.5倍。30亿RMB管理规模 9支管理数量 -
萧山园区产业基金
10亿RMB管理规模 1支管理数量 -
临海市三期产业基金母基金
1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龙港产业母基金
1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临海市产业母基金
1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永康国核星能
3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金华市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100亿RMB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杭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不详管理规模 不详管理数量 -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投资对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出资(包括全额出资和部分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行业龙头企业发起设立并出资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优秀的市场化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且基金管理机构须代表本基金在基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协议中约定该投资组合基金的总规模百分之六十(60%)以上应投向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400亿RMB管理规模 34支管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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