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丰国富601号FOHF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名称:翼丰国富601号FOHF证券投资基金
- 币 种:RMB
-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09日
- 募集状态:正在募集
- 管理机构:上海翼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目标规模:非公开
- 资本类型:本土
- 募集金额:非公开
翼丰国富601号FOHF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5年,由上海翼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等)、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权证、权益类收益互换、沪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证券、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取得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管理人登记证书的私募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或金融衍生品。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授权并同意:投资非二级市场标的时,管理人有权代表本基金与相关方签署基金投资相关文件及协议,并以管理人的名义办理相关权属登记及变更手续。但管理人应确保向投资相对方说明真实的资金来源为本基金,并保证将投资本金及收益及时返回至本基金托管账户。
本基金投资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取得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管理人登记证书的私募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等上述产品时,管理人应向托管人提交全套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应载明真实的资金来源为本基金,并明确上述产品到期或赎回后本金及收益将返回至本基金托管账户,如确有真实原因致使交易文件不能载明上述内容的,管理人应在上述产品到期或赎回后将本金及收益返回至本基金托管账户。管理人应确保上述交易文件的始终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上述产品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为管理人的,管理人承诺不进行任何利益输送的行为。在持有上述产品期间,上述产品的交易文件有任何变更的,管理人应负责审查同意该变更的行为不得损害本基金投资者实际利益;在持有上述产品期间,管理人对上述产品不得进行抵押、质押、非交易过户或其他任何有损本基金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本合同对拟投资标的进行穿透约定的(例如投资某基金,对该基金的投向或如何运作进行约定),以该投资标的的交易/法定文件的具体约定为准。管理人负责审查本合同穿透约定与该投资标的的交易/法定文件的具体约定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但仍向托管人发出投资划款指令的,管理人保证该不一致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托管人仅根据投资划款指令进行划款,不负责审核上述事项,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旗下微信矩阵:
